找回密码
 注册
快捷导航
发帖
LOFTER 繁体中文

[文章] [国设][史向]休止符

[复制链接]
疯子才旺_慢速做饭 发表于 2022-6-20 09:46:52 |查看: 1167|回复: 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立即注册,加入跨海大桥工程队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疯子才旺_慢速做饭 于 2023-9-29 15:10 编辑

写在前面:
第一次发未完结甚至资料都没查完的连载……
大概率不会鸽 就是更的很慢
请大家抱着看初稿的心情看吧……

时间线是1919-1939
偏严肃向 有点病病的仏英
史实不完全准确,部分事件为了艺术效果有更改
对此无法接受的请谨慎前进




上一篇:问:情感调节师调节不好自己情感还能叫情感调节师吗
下一篇:[完结/仏英]遗落期限_LostTer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疯子才旺_慢速做饭 楼主 小精灵

发表于 2022-6-20 09: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01

本帖最后由 从你到我的29£ 于 2023-4-12 22:26 编辑

我是一个人骑马赶去凡尔赛的。这听起来似乎有些滑稽,但的确是如此,我不愿意踏进那些轰隆作响的机械里。真是奇怪,我应该原本是有驾驶证的,甚至可以和上司们挤在一辆车里过来。也许,我只是很想重新休息会,在乡间狂奔,似乎这样就能让我重新舒服起来。六月底的法国又能在风中捕捉到一丝燥热,在过去我是不会在乎的,但我现在只希望能够彻底拥抱这丝热气,就好似把它永远融进骨血里。哪怕它并不属于我。

路还是没被修好的,我的裤子上也许沾上了些泥点,但这无伤大雅,更何况也不怪他们。过了那么几年后也许人们都早已习惯祖国的血肉被翻起,靴子里满是雨水和腐烂的脚趾。也许我是不该穿开会的正装骑马的——大腿处已经被磨得有些疼了,这也不能成为我停下的理由。只要我停止,我就会死亡。这该是从最古老的年代,缓缓回响在我脑子里的一句话了。

我还是不喜欢陆地上的风,刮过耳边留下的大多只有臭味。人类的味道,只要人类存在着,空气里就会有粪肥和烂菜叶,至于贵妇们可怜的那点花香当然是早就要被遗忘的,只存在于金碧辉煌的宫殿里。那也当然是过去时了,现在也没有姑娘乐意被束缚在衬裙和束腰里了——至少我上次看见裸体女人的时候,她们已经不再那么穿了。我对那些丰满或娇小的乳房和臀部提不起丝毫的兴趣。我只是受不了帐篷里潮湿的草地而已。我甚至只能领那些统一发放的毛衣,大概是哪位滥好心的妇人织成的,手里做着的是国家,脑海里想着的是爱人。我又哪来人能记起我的尺寸为我做一件毛衣呢?然后我脱下鞋子看着自己完好如初的脚。我似乎忘了我本来就不是人,把自己埋藏在尸体和泥土里,化名亚瑟·柯克兰,也没办法改变我一直都只有英格兰这个名字的事实。

那些男人呼喊着我。亚瑟,你真漂亮;亚瑟,你技术真好。但大多都只会无声的耕耘,比起床伴更像是犁地的公牛,抱着我的时候脑子里也许会想着别人。所以我休息时路过那间法国人设置的临时‘快乐屋’,我一眼就看见了那位棕发女郎,抽着一根细细的烟,似乎是正常用量的纸里只能装下一半的烟草,也就那么将就的用了。她似乎是注意到了我的眼神,就招手示意着我过去。她也许是把我看成了又一位打算体验一回的可怜雏鸡。我无需知道她的名字,她更不需要知道我是谁,我们就那么自然地一丝不挂。

她明显是生育过的,如同玛丽安一样的女子。她的臂弯呼唤着我,又从床头柜里掏出一只避孕套——也是,法国人会自己带雨伞1过来,很可惜我们不会发。“我不用那东西。”我迷迷糊糊地嘟囔着,而她显然是打算重新穿好衣服权当自己浪费时间了。“陪我睡一会儿吧,我什么都不想做。”我拎着自己软趴趴的小兄弟:“给我讲个故事吧。什么语言都行。”她似乎豁然开朗,只坐在床上张开那双手臂,任由我躺在她的怀里听着她的心跳。声音从她胸腔深处无意义的轰鸣开始,穿过声道直往上,就变成了温柔的法国母亲,讲着经久不衰的童话故事,还轻轻拍着我的背。我就真的成了她的孩子,成了法兰西的孩子。

我自然是照常付款的,不如说我最不差的就是钱,被做成子弹扔在这片土地上,被挂在铁丝网上的血肉一样没有意义的钱。伦敦的那座公寓在此地也只是一片幻影,回到家后迎接我的也许只会是灰尘与蛛网,所谓越久越值钱的这种事情都只是少数富人的玩意而已。更何况乐意陪我玩这种过家家的霍华德早就被我打发走了,在老费迪南被枪杀的新闻到了伦敦后。那正是五年前的这一天……命运般的我们又回到了这一天,就和我又回到了法兰西一样。

我能窥见一点凡尔赛的影子。我从它建起的时候就来过无数遍了,连同这条路一道成为了我记忆里模糊的一团。它始终是那么地金碧辉煌,似乎是钱取之不尽一样的建筑。那时我就早已搬出了那些有些疯狂,有些令人窒息的宫殿。不如说,当查尔斯一世从白厅宫的那扇窗户里走出时2,我就已经对这类地方没有兴趣了——那可是比凡尔赛还要大,只可惜随着那代王室血液的流逝,它也已丧失某种神圣了。

那次我究竟是为了什么才会走进这座败絮其内的宫殿呢?也许只是又一次的外交访问而已。我是真的开始老了,那些曾经被我所深深铭记的事物都已化为风。我甚至记不起那是在这,还是我的幻想又擅自把回忆投射在这。但从那些墙一般高大的树丛中走过,人总是会有一种,世界上只剩下了自己的错觉。我漫无目的走着,今天似乎花园没对公众开放,所能听见的声音除了风就只有孤独悲哀的鸟鸣。还有人类交合的声音,是欲望的声音。我甚至都差点没反应过来,成了捉奸在场的那类人了——除了败人兴致之外什么都做不到。连孩子都不会认为只要公主和王子结婚了,就能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之间连刀片都插不进去。

我本是不该看的——不如说,如果我那时克制住了自己的那点好奇心,也许这个世界就会走上完全不同的轨道。当然,这也是一种对我实力的高估罢了,无论在哪个年代,柯克兰勋爵能拥有多少权力都是被他人决定的。我自恃为是那类对男女情事毫无兴趣的人,大概也是因此,他们就真的认为我们这类人的存在本就是神迹。无法带来新生命,也无法轻易消亡,只有主才能带来这般的奇迹。但那天我还是没能管住那双人类的眼睛,从树丛的缝隙里看了过去。

那处长椅的设计不得不说简直是非常精妙,两边都有出口,方便双方离开。只能说果然是法国人的天性所致罢了。所以在那我看见一对情人水乳交融也不是什么新奇的事。直到我发现,双方似乎都是男性。对他们来说,这一切似乎就和偷吃禁果一样自然,但可惜我只能见到一方的衣角,大概是个普通侍从,随处可见到都不需要去记住他们的脸。扮演着男性角色的那位,似乎很幸运的不需要假发,因为他无比自然地解开了脑后的丝带,一头金发散开,他也许就是阿波罗本人。他们未曾呼唤对方的名字,这也让我判定我只是撞见了欲望而不是爱情。我原本就打算那样,隐藏好自己的气息离开,留下的记忆也就只有那头我实在是无法忘怀的金发。

结果金发男士的无意间的一个回眸,就让我彻底明白了天堂只是假象。不如说,天堂的大门从来就没有对我打开。我记得那张脸,从第一次遇见兄弟之外的‘人’开始,就从未忘记的一张脸。那是属于法兰西的,属于弗朗西斯·波诺弗瓦的脸。至于那时他是什么勋爵还是什么公爵,对我来说都不那么重要了。在那之前,我甚至都不知道我们这类的存在居然也会有欲望。更糟糕的是,我看见他那张脸的时候,一种陌生的温暖就从小腹开始,毒蛇一样爬满全身,连祈祷词都模糊成一团,都无法向英格兰赎罪。

我该是神造物的,在这点上该是有别于普通人的。英格兰也是如此期望的,因为他们赐予了我生命。对着我与我国民曾无数次发誓抵抗的死敌,我羞耻地被征服了,就在我面前的金色大门之后。也许它的制作者是按照伊甸之门的想法去创造的,但那处对我来说也许只是地狱。虽然在那些漫长的时间里,我是连地狱都无缘一见的,也就只能依赖于人类的臆想。这样的我们,又有什么资格认为自己是凌驾在人民至上的神造物呢?

只能说,凡尔赛还是我记忆中的那个样子,宁静地矗立着,似乎战争对它来说不过又是四年而已。我一路无阻地骑到了门口,刚好目送准备下车的上司们走进宫室,而他们身后那礼服拖尾一样的记者们也就跟着进去了。弗朗西斯大概已经在里面等候着了。他不乐意去开会,不如说现在所有与工作有关的事情都让他头痛欲裂。他大概是从意大利那学来了方法——只要在会议开始前申请去挂名做些后勤工作,就又能恢复那种只需指手画脚的老爷身份了。无论怎样,我隐隐预感到,又要在这个地方见到他,不是透过画像或者隔着人群,而是用灵魂赤裸着去拥抱他。而历史的经验告诉我,我的直觉一向是准到吓人的。在那么长久的时间过去之后,我们还是回到了起点。

我一个翻身跳下马,把马靴利落脱下,只和缰绳一起交给一旁等待的侍从。他们估计是从知道了我不会跟车来之后就做好了准备,收拾好马厩了。不过反正也只是我从他们这顺手借来的而已,如何处置也着实与我无关。我深吸一口气,久违地踏上大理石地板,甚至都有些忘了该如何优雅地行走。长时间踩在烂泥里的脚,都无法回忆起它在前几个世纪里都是过着怎样的生活。

签署的过程,我总觉得我不必太过着重于描述——镜宫里的记者可把那个地方挤得像个蜂窝一样水泄不通,几乎是每个角落都有人拿着纸笔准备抓点独家新闻。我甚至有些担心墙上那些镜子会不会受不了这种嘈杂声而应声裂开,也算是好几个世纪的老货了。但我又想到了1871年一月的那个日子,同样是人声鼎沸。路德维希,我甚至都惊讶于他成长的速度。那时他甚至还只是报告里一位‘有些瘦弱的金发少年,不足一米高’,现在却足足的成长为了比基尔伯特还要强壮的存在。这之间甚至都没有五十年的长度,才改好的王冠就会在他正式诞生的地方被狠狠摘下。

也许在这点上,我们与人类差别也没那么大。人类在床上诞生,大多也在床上死去。而当坐在我身边的上司放下笔,侍从端走华丽的墨水台,我就不得不直起背来看着长桌另一端,等着记者们拍照——哪怕他们的重点从很久以前开始就不再是我了。我从未想到会在这样的一个场合见到这些,曾经都只能通过我才能发出声音的人。马修是离我最近的,他似乎注意到了我的目光,对我浅浅笑了笑,看不出是尴尬还是感谢,就又转头去看天花板上的那些壁画。菊今天没来,不过他一开始就没参与讨论就是了,欧洲的这些事物在他眼里只是有些令人腻烦。从我这一路看下去,都是那些熟悉又陌生的脸,难得的和我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光是想到这点我的手就有些发冷,大概是生理上的原因,因为英格兰赖以生存的血可能已经流干了。我曾经的孩子们已然羽翼渐丰,也只有时间才会告诉我这是好是坏。

阿尔弗雷德是有些太吵了,领带也有些歪了。看起来完全没有资格和我一起坐在首席,只是活脱脱的纨绔子弟而已。不如说,让他屈尊来欧洲和我们这群‘老骨头’一起决定世界未来的走向,就是对他的一种折磨。但他那边自然是会有人照应的,早也就不需要我去担心了。我就把目光投向他下手的第一位。那是法国的席位,和我们一样是五张椅子,只可惜无缘于主人席了。我习惯性寻找着那头金发,或者说现在应该被称为金棕色的头发。时间对我们也是公平的,我们也不是真正的阿波罗。

他该在这里的,这间宫殿里,穿着前几天才新做的西装——因为他那天特地请假去见了下裁缝。他该在的,因为这是他的宫殿,因为这是他复仇的机会,把在我们的时间观里还只是婴儿的德意志扼杀在摇篮里。哪怕我们都没有机会在任何历史文件上留下我们的名字,因为人类名字对我们来说只是个会过期的标签而已,他也是会来的。我脑子里的弗朗西斯,我脑海里的法兰西,甚至是那位我不知道名字的‘玛丽安’,一定是不会错过的。

一时间我甚至有些不适应这儿的闷热。快门声,脚步声,甚至外套摩擦中细小的一句借过,都让我有些无法忍受。炮弹、土壤、血液、烂泥,回响着,在金饰和沉甸甸条约的页数之间回荡。我上次见到弗朗西斯的时候,他也和我一样穿着沾满泥水的军服,甚至连头发都剪短了,躲在厕所后面翻着口袋。我这才想起我无意间似乎踩到了一根烟,而我手上也只有忠实的‘强行军’ 3了,也就艰难分出一颗来递给他。

“不用了……”他只看到了我的手,就自然说起了英语。也是,这也算是战壕中的英国特产了。因为法国人不会用这个品牌,但这不代表他们热爱疼痛。他徒劳无功地拍了拍衣服上的土,估计也没想到自己会见到我的脸。“你是来嘲笑我的吗?阿尔比安。我都说了我不需要。”这次就是法语了,而他永远不会叫我英格兰,这个该死的家伙。

我也是该适应的,但在那时我不知为何就想狠狠地给他一拳头教训教训。我自然是习惯性去击打他的下巴,因为那样如果运气好的话他会立马被击倒。只可惜我似乎判断上有了偏差,直接被他抓住拳头撂倒在地上,在这无人经过的草丛里彻底压制住了我。身体下意识闭上了眼睛,迎来的却是一个撕心裂肺的吻。

我怎能不明白他所想?这又不是我们第一次走到这种地步,不如说我们的第一次就是这样开始的。在新大陆的荒地里,渴到只能喝自己的尿液,却又满是原始的交配欲望。人类带有这种欲望,自然是因为他们希望留下子嗣。我顺从地解开腰带,只有在此时我不再是英格兰,他也不再是法兰西,我们只是亚当和夏娃。该滚回到伊甸园里去的亚当和夏娃。

我悄悄起身,向上司道别,顺手指了指窗外。他没说话,如同看着自己的儿子一样——哪怕我在外表上确实如此,然后就把我赶进花园里了。自然,我是从‘和平’处离开的,只因在另一端的门被称作‘战争’。也许我是该抽上一根的,我走进熟悉的树丛后就开始翻找自己的口袋。只可惜我似乎忘了,前两天烟盒里就已经空空如也,也没有体贴的霍华德会乐意帮我重新填满。可惜连我自己都忘了我最爱抽的是什么品牌的,也许是个已经倒闭了的牌子吧。我只好把玩着那个只剩下最后一点油的打火机。火苗摇曳着升起,又很快被我吹灭消失。正如我漫无目的的行走一样,逛累了还能正好看见一张长椅,被树丛围住,真就又回到了儿时。只能向森林之母恳求一点食物的儿时。我装模作样假装自己手里还有着弓箭,面前有只可怜的兔子跑过。因为我听见了树枝轻轻碎裂的声音,然后才发现这不是我的幻想,是真的有人正朝我走过来。

我猛地回头,下意识握紧了拳头,却在那时见到了弗朗西斯。他从这个空间的另一个入口处走来,自然是穿着新做的西装,外套敞开着,露出底下或许有些张狂的条纹马甲。这下就衬得我裤腿上的泥点有些悲哀了,更何况这套西装估计在奥赛堤岸,在法国外交部里就沾满了烟味,毕竟那间会议室实在是小的有些过分了。我能看见他张了张嘴,却又立马合上,然后那只有些颤抖的手就从内袋里掏出了那个银质烟盒——似乎在拿破仑时代他就带在身上了。我的心跳变慢了,就连弗朗西斯坐下的动作都变慢了,那双漂亮的,不属于人类的紫罗兰色眼睛瞪得就像两只盘子。如同他不敢相信我竟活过了那次战争一样的旧友重逢。

但我确实是很久都没有见到他了,在那些会议之间我也只能见到几个快速闪过的背影。那可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见到,只是知道有此人所在而已。更何况我并不认为那时候他会愿意见到我。我也能听见他的声音,和往常一样的声音,这也不是我们第一次经历战争。但只有在凡尔赛宫这条该死的长椅上,我才能细细描绘弗朗西斯的那张脸,每一根睫毛和每一根胡子,皮肤的每一个纹路,每处都似乎留下了火药的印记,却又似乎还是一如以往。他的呼吸落在我脸颊上,我甚至都没反应过来,英格兰和法兰西上一次距离这么近时,还是我把刀抵上了他的脖子,特拉法加的败将。

按照爱情小说的套路来看,我们此时就该接吻或者做爱,和那些真正差点生离死别的爱人一样。可惜我们还不够格,只能眼睁睁看着他翻出一根烟递给我,自己也叼上一根放在齿间。光靠烟草味道来看,可比战壕里的东西好多了,我却感觉不到一丝不同。一样的入骨严寒,一样的痛苦,一样的沉默。他似乎是找不到自己的打火机,我就只好重新拿出那点普罗米修斯的火。凑在一起点燃了两根烟。我们一同抽着,中间隔着那么半人的礼貌距离,却只是让我更加焦躁不安。

而就在那时,我发现我与他之间可怕的从来都不是争吵,而是平静。而是死寂。吵闹的不是乐章,而是休止符。

注:
1. 雨伞指避孕套,一战期间只有英军与美军拒绝给士兵发避孕套。
2. 英王查尔斯一世因叛国罪而被执行死刑前,是从白厅宫的窗户走出的。
3. ‘强行军’是英军当时给部队分发的药剂,主要有效成分为可卡因。

评分

参与人数 1糖果 +2 收起 理由
夜浮游生物 + 2 赞!=•ω•=

查看全部评分

评论 收起回复
回复 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973SQDam 皮克西

发表于 2022-7-2 20: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评论 收起回复
回复 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疯子才旺_慢速做饭 楼主 小精灵

发表于 2022-7-13 23: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02

本帖最后由 从你到我的29£ 于 2023-1-7 21:41 编辑

“让我借宿一晚。无需提供免费早餐。”

那天从伦敦来的,就是这样的一幅可以称为是有些厚脸皮的电报,不用想都知道是出自谁的手笔——只有一个人不需要署名时间甚至是地址,就能在完美的时间出现在完美的地点。我甚至无数次尝试搬家,但仍旧是无功而返。也许是伦敦浓重的水汽大大锻炼了他的嗅觉,几乎是能瞬间辨认出我的气味,带着一箱绝对会被我扔掉的过时衣服,直接撬开我的家门。在革命过后,除了每日帮我清洗衣物打扫卫生的女仆外,我就再无佣人,所以我每次都会记得在某个地方给他留下一片钥匙,只是为了免得去换个锁,或者让邻居认为这又是一名小偷。
但又有什么小偷会提前送来一封信,甚至在封蜡上细细的撒了些金粉,只是为了通知你他会来你的床上歇息一晚?

亚瑟不常来,我是肯定知道的,那个男人一天到晚忙得像个陀螺。议会、王宫、家,只有在偶尔的那些慈善场合才能在合照里见着他的半张脸。也许对他来说,出外访问就算得上是最大的乐趣了。跟着上司点头哈腰,和那些急匆匆擦过手汗的政府要员握手,那只是英格兰而已,因为亚瑟学不会如何疏离又高贵地微笑。他是一只兔子,只能这么说,一只灰黑色的肥硕的兔子。一双腿强壮有力,丝毫不是那种复活节彩蛋上面可爱的样子。

他还是那样,戴着一顶坚硬的黑色礼帽前来,只是把它轻巧地放在我精心挑选的红木帽架上,就立马蹬掉了一双皮鞋,如同航海归来把脚从靴子里拔出一样。我从未见过他作为柯克兰船长的样子,因为在那时我唯一的爱好就是看着船又拉着货物安全回港,继续充盈着我的私库。至于亲自走上那些满是腥臭味的甲板,我想一想都会觉得弄脏了脚,也只有公事会让我忍着恶心那么做了。但亚瑟就曾创下连续三年与英国政府失联的纪录——甚至最后回港都是因为他的大副饱受思乡之苦,差点带着整船水手造反。

至少我从安东尼奥那听来的消息就是如此,至于他为什么要那么做,也就算不上是我能问的事了。也就因为他这个奇怪的习惯,我的鞋柜里总是有一双软到几乎都没有形状的便鞋。我甚至怀疑那是他自己为了打发时间做出来的。这些年以来,鞋面上绣出的那团不成型的金色逐渐变成了一只张着嘴的雄狮,和他一起在我的沙发上打着哈欠。他也许会用眼神暗示我他得来一杯格雷伯爵,还得要刚刚好的温度保存住里面柑橘皮的清香,顺便容忍他缓慢的啜饮着那杯东西。我自然是不会常备这种东西的,至少在这间公寓的抽屉里是找不到茶包的。

“咖啡?”我会问他,拿出那个红色的铁皮盒子给他看。那只是个装过热可可粉的盒子,至少咖啡豆还是我一直爱喝的阿拉比卡,咖啡磨倒是换了好几个。我知道他不会喝这种东西,所以结局永远都是一杯放了一小片柠檬的水。他会瞪我一眼,就像嫌弃餐来的太慢的顾客,而且绝对不会碰那杯水。

亚瑟的晚餐一般都是随意解决的。尤其是当我们的身体不一定需要进食就能存活时,对他来说食物就只是一种延缓痛苦的东西,只要不饿着就行了。所以我从来不会在他伦敦的家里用晚餐,而是会一起溜进某间俱乐部混过一个晚上,久而久之那些绅士们也就把我们看成了半永久会员,欢迎我们入内了。但在巴黎就不一样,我总是会在收到信的那个清晨去市场挑一条新鲜的鲈鱼,还不忘拿一瓶苹果酒,因为我不相信对亚瑟来说给孩子们喝的东西与价值我半个月工资的白葡萄酒有什么区别。我知道他可能更希望就着炸鱼喝金汤力,但那是属于后巷酒吧的东西,不该出现在我的房间里。

我们就着烛光吃掉了那条鲈鱼,至少这样鱼肉不至于是死白色的。鱼还剩一半的时候,他就站起来脱掉了外套,解开了领结丢在地上,透过胸口的衬衫能看见他微微泛红的皮肤。亚瑟·柯克兰这时候就像没熟透的鱼,坚硬血红还带着腥味,一双眼睛看起来就不太新鲜。“够了,弗朗西斯,我吃的差不多了。”他甚至没把椅子归位就走进了卫生间,而我庆幸着床头柜里还有椰子油,厨房里还有早餐没吃完的半块面包与半壶牛奶。亚瑟肯定会需要夜宵和一杯热牛奶才能睡着的。也是只有到他赤裸着走回我视线里时,我们的恋人游戏才会结束。

这次也是一如既往。

他平静地推开了我的门,大衣搭在手臂上,一双皮鞋整齐地靠在门边。他的那双便鞋就立马套在了他的脚上。我不是没尝试过把那双便鞋藏起来——一些无伤大雅的小玩笑。但是他每次都能找到,在我的那一堆各式各样的皮鞋还有装在小匣子里的鞋扣后面,他总是能第一眼看到那红色的天鹅绒料子。也因此,不知道从何时开始,那双便鞋就成了家门口的某位常客。至少所有的饭菜都备好了,一股脑的塞进烤箱里,等着他来了就能上桌。我甚至特地准备好了擦干净的银烛台,毕竟相聚总是令人欢快的。

可是连完美的待客礼仪都还没能开始展示,亚瑟就径直坐到了床边。“我今天不饿。”他是这么说的,但是那双眼睛出卖了他。充血的、饥渴的一双眼睛。一只在大草原上奔跑着,等着咬住猎人的脖子的兔子才会拥有的眼睛。他的身体里,有某种力量,或者说某种必须得释放出来的欲望,逐渐膨胀着。这个房间、巴黎、法国、欧洲,直到世界,似乎都装不下。英格兰不是没有野心的,没有谁能比我更了解了。

但亚瑟不该是这样的。我心里的某种完美的,亚瑟·柯克兰的塑像就裂开了。一条蛛丝般的缝爬上了那坚固的身体。他不该如此的,那尊大理石塑像喃喃念着,然后马上碎成了齑粉,我才发现这只是一尊空心的像而已,只需要一颗子弹就会全部倒下。

他不会这么热情的。不会如此急躁的。只有我亲爱的那些,穿花戴绿的喜鹊们会这么热情,无论他们是男是女。他们也真的只是看见了弗朗西斯的这张皮,或许还有他们认为我几百年该攒下来的私产。他们会不顾一切的亲吻我,与我相约在歌剧院、艺术馆或者什么最近时髦的咖啡厅里。

然后他们会特地露出某些八卦杂志上说我很乐意见到的东西:喷了中性香水的手腕、解开的领结或纽扣、微微发红的脸庞。“我也许有些累了,波诺弗瓦先生,您知道这附近有些什么好去处吗?”我绝不会不解风情到拒绝一口来到嘴边的肉,但也只有一次,那人还没坐下,我就连手表都来不及看、戏都来不及做,就落荒而逃。

那个男人穿着熨的笔挺的衬衫,一双青草上露水般的眼睛,还有几乎枯死的金发。那个男人是亚瑟·柯克兰的翻版。我祈祷着,也不管是对着什么祈祷着,这只是一次巧合。我就这样飞速说着有点急事,丢人地跑出了咖啡厅,缩回了这间公寓。我当然知道,亚瑟没有这个时间,也没有这个兴趣,跟我玩这种猫捉老鼠的游戏。更何况我自认为战壕里德国人的芥子气还没来得及损伤我的眼睛。我总是把防毒面具留给了那些孩子们。他们的生命就是我的生命,至少现在如此。我为什么会逃离,在那天过后我时常质问自己。走在路上见到有着一对盈盈绿眸的美人会发问、看见橱窗里的新款男士手表会发问,到了最后连一只喵喵叫的野猫都会让我发问。见到亚瑟·柯克兰应该是我生命里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情了。就在这间公寓里,我们无数次相遇又分离。

不过,这儿的装潢比起1920年更像是1720年。而理智告诉我,如果我还想保持着我这个名字在巴黎艺术界最后的那点地位,就该重新装修一下了。但我似乎有些执拗地懒惰了,又像是一种习惯,只有一睁眼能看见床顶上的金线刺绣,我才能感觉自己回到了家——这也算是很早之前就存在的陋习了。按照他们都爱说的方式来讲的话,大概就是在大革命之前吧。那些几百年历史的浮雕里可能已经落满了灰,但每个弧度都是那么让我着迷,如同对面邻居阳台上的那几盆黑色铁艺栏杆后的紫绣球一样美。

但它们更像亚瑟·柯克兰,我永远都无法腻的那位床伴。从他纤细的腰身到腿间的缝隙,他就像是一根芦苇,我却长不出潘那样的羊腿与长角。我无法成为恶魔的模样。我也绝不会是倾心水中仙女的潘,我只是偶然之间更加偏心于这一根瘦弱的豆芽而已。除这之外,没有任何正常的解法。

不要对自己撒谎,弗朗西斯。不要对自己撒谎,法兰西。心中总有个细小的角落回荡着。那些人都只去过你装修时髦的别院,又有谁真正来过这间属于路易王的公寓。除了自己会找上门的亚瑟·柯克兰。于是我伸出手抱住他,至少让我们能够倒在床上。只是可惜了我特地挑的鲈鱼。

也许只有他裸着身子,还被高潮后的光晕笼罩着时,那时候他才真的算是亚瑟·柯克兰。按身高来说,他比我矮不了多少,也就只有一两厘米而已,更何况它在时间的长河里就未曾一刻保持不变。但他总是会有些在意,总是要刻意挺起背来。英格兰总要刻意挺起背来,因为自从出生开始,他就比法兰西矮了那么一两厘米。

他一个人站在即将消失的阳光里,皮肤上有着那么一层橘黄色的膈膜,似乎是羊水未破就这样整个被诞下的婴儿。算得上是个奇迹。如果忽略掉他手里那根绝对会烧穿我地毯的烟之外。我记得他从来都没有这毛病,在室内抽烟什么的。至少在大战之前他是没有过的。那时候连会议室里蜡烛的味道稍微有些呛人,他都会转头离开,出去透气。他似乎注意到了我的眼神,有些别扭的别过头去,把烟头按进了牛奶杯里。

我靠着几个枕头,也许还有胡乱被扔在一边的那团被子,顺手去够床头柜上的那杯咖啡,估计已经冷透了,最好的风味消失殆尽。他的胸腔如同童年时我被赠与的那只小木船一样,上下波动着,那几根肋骨清晰可见。透过他樱桃色的乳头,很难不看出亚瑟·柯克兰本人不过是位衰老的少年。他纤瘦的手臂拨动了沉寂的空气,披着那件还带着羊水湿润的无形头纱,把他从头盖到了脚。纳西索斯走向水潭,而他走向了我。

蛇行一般,阿尔比安走了过来。我并不知道他恨不恨我,会不会私下里认为这些新伤完全是法兰西造成的,而路德维希沦为法兰西复仇的一个可怜工具。我们似乎是争抢太久了,当我们真该握手言和时却还会悄悄较劲。这是第一次,而这不会是最后一次,大概是因为我们生来就是如此,为了延续自己的生命而如同蟒蛇一样绞死其他同类。或许只有在这种血腥的争斗之中,我才会觉得自己真正活着。

“弗朗西斯。”背景里已经听不见柴火的噼啪了,我这间小小的家里自然是换上了最新的暖气系统,至于已经开始有些冻人的风早就被挡在窗外。“你会去日内瓦吗?”你会去开会吗?你会重回世界舞台吗?新的世界秩序要开始了,老弗朗西斯。我似乎在亚瑟声音的影子里听见了大西洋彼岸的什么。哪怕阿尔弗雷德似乎非常好的传承了盎撒血统里的背信弃义,他连这个叫国联的新组织都没参与。

“这又不是我能决定的。”我背对着他,随手拿起一本杂志,是那种让家庭主妇藏在菜谱下面的八卦杂志。我也没什么兴趣,尤其是当下一页上可能就是一张有过印象的脸,甚至还有可能是我的脸。而亚瑟也只是那样,摆了张臭脸啧了一声。“你果然还是老样子。”就把我赶到床另一边去了。

但无论怎样我也说了实话,法兰西的命运本就不是那么紧密的联系在弗朗西斯·波诺弗瓦身上的。这个男人也只是可有可无地漂浮在政府大厦里,只要名字还出现在照片下面的注释里,就不会有人太过担心。一切都还是在运转着的,祖国大人还没罢工,就连家庭主妇都知道这个道理,而我顺手关上了电灯。

亚瑟一早就会离开,因为巴黎只是个经站点而已,只是恰巧从伦敦到巴黎的航班已经平安飞行了半年而已。我也习惯了他的不辞而别,还有门缝后面被塞进来的那片钥匙。这算是我们的又一个老游戏了,我在他的随身物品里藏下一片钥匙,而他一定得在离开前把它塞回门缝里,下一次又急急忙忙的从那块碎砖底下拿出。但现在我只需要和他共享那点体温,一点呼吸,共同躲进又一次的短暂死亡里。我们甚至不用说话,就能安静的让时间过去。

这算得上是一件难得的事了。我是指,如果用我们的生命作为衡量尺的话,我们能有连续两年不断地见面却又说不上一句话,真的是非常难得的一件事。我还是忘不了在凡尔赛的树丛里那根没抽完就急匆匆退场了的烟,曾几何时有那么一双小鹿般的眼睛窥看过。但那再也不会有了。我能数的清他的眉毛,他也数的清我的胡茬。那些旧游戏就不会再有人玩起了,因为他睡在我的身边,如同一起走向生命尽头的夫妻。

背后传来一阵疼痛,千万根针一般,细细钻进脊椎里。那算得上是战争无形的伤疤,只是这次的来势凶猛,估计也很难再恢复如初了。哪怕衰老不会来到,伤痛永远都不会离开。就和亚瑟偶尔会捂着胸口扶住墙面一样,那也只是他的内战旧伤发作。楼下的酒吧里偶尔传来一两句喊声,透过紧闭的玻璃窗,也听不出是什么语言的,但只知道蒙巴纳斯的夜晚也只是才开始。

也许等第二天清晨来临,我就能下楼去圆亭喝杯咖啡,无论有没有人与我相约,然后再跑去随便哪里做点零碎工作,打发掉这一天的时间。至少在我离开蒙马特之后,在凡尔赛的那次会议之后,我也就只能算是领着工资过日子而已。微薄的工资还有几间店铺带来的租金,连伤兵补助都没有,这就已经是我全部的收入。法兰西几乎失业了,这也算是再正常不过。

柯克兰勋爵估计是要从此处离开,前往中东的,只因他还是王室忠诚的仆人。无论是地中海的东海岸,还是那片广袤的油田,都够格让他崭新的西服上落满灰尘。按道理来说,我也是该去的,和他一起赶往开罗,再从那找办法深入荒漠。这才是对法兰西忠诚的做法,因为大不列颠夺走了法兰西嘴里的又一块肉。但那也只是道理而已,至少现在躺在地铁站口一间单人公寓里,柔软的立柱床上的弗朗西斯和亚瑟是不会听那种道理的。

亚瑟的睫毛轻轻颤动着,也许这张脸值得一张不朽的肖像,只可惜那位作者也殒命在巴黎。但亚瑟·柯克兰还活着,英格兰还活着,他的体温通过我们共享的那床被子传来,直到永远。也许这是我从内心的蟒蛇那学会的东西,谨慎地爬向温暖。我揽住了他的肩,腿交缠在一起,分不出哪里是谁的汗液。他连眼皮都没动一下,我才敢放任自己沉进黑暗。
收起回复
疯子才旺_慢速做饭 2022-7-13 23:21
回复
混个仏诞吧(没空写新文了
回复 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河里有什么 小黑屋

发表于 2022-8-6 01:36: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粮…太爱这一篇了…&#128555
“我习惯性寻找着那头金发,或者说现在应该被称为金棕色的头发。时间对我们也是公平的,我们也不是真正的阿波罗。”这段对仏头发的形容真的惊艳到我,金棕色的头发就好像映射了他们国灵似神却为人的命运一样…或是说,在一战结束这个历史大变局下,原本像神一样统治者世界的旧日霸主英法,也不得不走下王座,让位于时间淘洗下的新世代…这种感觉…

评论 收起回复
回复 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疯子才旺_慢速做饭 楼主 小精灵

发表于 2023-1-7 22: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03

本帖最后由 从你到我的29£ 于 2023-4-12 22:27 编辑

我走下飞机的那一刻,漫天的沙尘让我忍不住咳了咳。这确实不是什么符合外交礼仪的事情,柯克兰勋爵应该随时随地微笑、招手,直到镜头消失。上次见到这么多沙土可能还是很久之前去了一趟印度,也许是因为东印度公司邀请我前往,但更多的只是为了解闷而已。在那样富足发达的欧洲呆久了,总觉得自己的某些感官会被削弱。当然,那时的我时间充足,甚至还能策划一场绝妙的恶作剧。

没错,那次我是打算邀请马修来印度玩玩的。虽然知道阿尔弗雷德肯定又会认为我偏心了,但马修·威廉姆斯身上总有一种让我不安的气息。从Mathieu这个名字开始,我始终无法忽略掉他身体里流着的那该死的法国人的血。也许是为了补偿吧,把那些忽略了他的日子一一补齐。记忆里的我内心有些模糊不清,但现在我早就明白了,那是恐惧。害怕失去什么,这样的恐惧。

自然,他是用私人身份前来,纤瘦的少年独自提着一个小行李箱。而我作为他的‘表哥’自然是派了家里比较体面的仆人,驾着一辆敞篷单人马车来迎接。此处气候炎热,敞篷是更加实用的选择,忠实的本杰明是这样回答他的问题的。紧接着,他就轻车熟路地把那颠簸的马车带进了那些黑暗拥挤闷热的小巷里。自然,我正缓慢的走在他们后面,穿着女人的服饰——只有那样,才能确保自己只露出一双眼睛。

显然,整天与雪还有荒原打交道的马修没见过这样的世界。但他还是保持着那副处变不惊的模样,眼睛却四处看着。不是猎手的观察,而是不知所措的慌乱。估计着他马上就快哭出来了,我立马脱下那身烦人的罩袍,跑着跳上了马车。“我没事的,先生。”他摇着头,而眼眶却已经红了。也许是有些过火了。我让本杰明在路边停下,给他买了一串茉莉花。看着他小心捧着那串花,仔细嗅着,爱不释手的样子,我似乎满足的笑了。

但我也只做过一次那种事,甚至等马修离开后我就不愿再见到茉莉花。只是因为那天晚上我梦见了,我梦见了仍旧是少女模样的弗朗西斯,坐在马车上我的身旁,穿着那身长袍,从我手里接过那串茉莉花,又破涕为笑。他的微笑把我唤醒了,让我摸着脸上僵硬的表情——没有泪痕,我早就该习惯了的。那种只属于童年的笑容也就该消融在童年。我从未见过在我面前示弱的弗朗西斯。哪怕成为了阶下囚,哪怕马修从他身边被夺走,他也不会承认自己是输家。那样的弗朗西斯,对我来说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我不敢断定那是亚瑟·柯克兰对弗朗西斯·波诺弗瓦怀有的那种怨恨的开始,但它绝对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于是我尝试不让自己去想沙漠、阳光或者什么神话。我甚至有些厌恨自己,因为这里明明离德里、离巴黎那么的远,思想却仍旧走上了老路。我不该贪图一夜无梦的好觉在那过夜的。更何况他不会来,这种他连地名都没听过的地方,弗朗西斯·波诺弗瓦是没有兴趣前往的,正如他不会出现在几乎两百年前英属东印度公司的地盘上一样。这里应该不会出现熟人,我微笑着与一位名字长到我已经忘记了的官员握手。

“欢迎来到巴格达,希望你能习惯早起。明天的典礼可是早上六点开始。”一听到这个做作的西班牙口音,我就恨不得把手抽回了。安东尼奥·费尔南德斯·卡里埃多,我真是想不通他们伊比利亚人怎么这么喜欢用这种拗口的名字来自我介绍。“我是您专属的翻译官。”也是,他是会说阿拉伯语的,比利牛斯山之南的童年可不比我们的童年无趣。这个家伙什么都会说一点,就和我还能勉强想起一点古北欧语一样。至于他怎么找到了这个工作,我不愿细究,想到最后只会让自己不快而已。

安东尼奥还是那副笑嘻嘻的样子,他一直都是这幅笑嘻嘻的样子。不如说,我没见到过他太久了,甚至都忘记掉他还站在世界的华尔兹舞池里是什么样子了。他似乎没注意到我的眼神,看了看怀表就又转过头来问我:“时间还早,想去哪转转吗?”一听就是轻车熟路的样子。烈日暴晒之下,我也实在没有什么兴趣去体验下风土人情了,只想赶快躲起来休息。一想到底格里斯河岸的公使府,就不由得让我心情畅快起来。在如此偏远的角落,仍旧有着和伦敦相似的建筑,仿佛回到了四十年前一样。

所以我自然要拒绝了安东尼奥的美意,可我还没把那句‘不必了’说出口,他就抢先替我回答:“柯克兰先生想去四处看看,晚餐时分会赶回公使府的。”他不由分说地把我塞进了副驾驶,而他自己开车。他开车的风格,可就有了几分无敌舰队的威风,我甚至不敢确定他不是在借机报私仇。他对这座城市相当熟悉,一个急转弯又进了一个小巷。“这样的话更快。”我们很快就把巴格达远远甩在了后面。

从他的嘴里我知道了,巴格达本身没什么很有意思的,圆顶的清真寺、有着木制阳台的当地人房屋、底格里斯河,看了两三天之后就会腻的。尤其是对于在欧洲住了那么久的我来说。“大概吧,和弗朗西斯谈完的那周我就走了。”安东尼奥这么回答我的问题。

——————

我没料到是亚瑟主动问我关于过去的事情。他手撑着脸颊,眼神扫过窗外的沙漠:“听起来,你在这呆挺久了?”简直就像度假的贵妇对着的白人向导问的问题,之后还会追加一句几点提供下午茶。虽然我也不是没干过那种活,但我也没料到这次我将为英格兰本人服务。

在自己的世外桃源碰见老仇人,这种事情恐怕只有弗朗西斯会乐在其中——他总是以为我还不知道当年他们在北美干了些什么。讲真的,那个消息导致了我后来的一百年内没办法正常的看着亚瑟·柯克兰而不会想象他在弗朗西斯怀里高潮的样子。真的是该死。顺便一提,至于弗朗西斯的,我当年和他在某个我至今都不愿再去的城市里共享妓女时就已经见过了。年轻可真是好啊。

他一听到弗朗西斯,就立马惊醒了,连忙追问。“还能是哪次,摩洛哥4的那点事。他不是把结果告诉你了吗?”他微微偏过头去,眉毛也是微妙地抬起,疑惑不解却礼节性地不张口。

虽说我们不会老去,至少不是人类意义上的身体老去,但这次的亚瑟健忘到我甚至都觉得他是不是终于老年痴呆发作了。毕竟……“老兄,我对主发誓,这可是你第一次忘了你对弗朗西斯干了什么混账事。”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脑子里进了枪子没拿出来,因为他身上透露出被孩子们强拉着出来旅游的老人身上才会有的,那股厌倦和不耐烦的味道。我很难点明这种气息的源头,熟悉又陌生,答案却突然呼之欲出。

弗朗西斯·波诺弗瓦。

我忽然回想起大战前的那段日子。那次他约我出来,说在巴塞罗那随便找个隐蔽点的小地方告诉我一点事。至于为什么是巴塞罗那,他一坐下就从鞋子里倒出了摩洛哥的沙子。“如果让全世界知道法兰西会在餐厅里做出这样的事……”也许明天你就会完蛋了。

“得了吧,安东尼奥,看在我才从马赛赶过来的份上,看看这个吧。”他把一张纸直接扔给了我。上面是他本人的字迹写着几个要点,还有潦草抄下的地图。“明天马德里就会收到消息了,但我想和你先谈谈。”

这话说得好像我还有资格反对一样。“怎么,把你们的结婚证明拿来问我要不要棒打鸳鸯?”安东尼奥不反对,其他人估计也没什么大意见。就是这样而已。他和德国佬从头到尾就几乎没有成功过5,所以另寻新欢也不是什么意外的事情。但他得到了我的答案后,却不急着离开。“行吧,就当是我谢谢你的支持,我勉为其难陪你吃了这顿饭吧。”我故意点了他最不乐意见到的牡蛎,虽然我并不怀疑他的性功能有任何问题。

在那句话之后,他什么也没有问,我们就真的好似分道扬镳的好友叙旧一样。他穿着染上浮尘的新西装,我才从码头渔夫那做完帮工,我们高举着同一个桶里流出来的啤酒。干杯,为了我们的友谊!那算得上是我第一次见到弗朗西斯笑得那么舒心,似乎是找到了什么答案一样,连吧台后面帮工的老板娘都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

至于他找到了什么答案,我可没那心思细想。人生就是晒晒太阳,睡睡午觉,很快就过去了。我曾经从某位农夫那听到的,至今都一直在指引着我,比任何的指南针都要好用。

——————

安东尼奥在四周荒无人烟的地方停下。我再次确定了他身上没带着任何的凶器。我不由得想到了新大陆,一开始的时候,阿尔弗雷德还没有诞生的时候。一块没有国家的净土,没有任何人,没有干扰,才可以让内心的那只蟒蛇睡上一觉,短暂获得那么一时的安稳。在那场如此漫长又痛苦的绞杀行动之后,已经没有谁能够轻松的活着了。我们应该是需要休息一会的,越长越好,直到所有的伤口又能重新恢复如初。

当然,伊拉克也不是什么世外桃源,只是因为它被世界现在的发牌者遗忘了。现在的美国需要阿尔弗雷德做的,就是不停的开派对。就和狮子不会操心鬣狗怎么捡拾残羹剩饭一样,他可不用担心奥斯曼帝国的遗骸将被怎样分食。也就只有我们,只有我们这群可怜的家伙,还是被血腥味驱使着,爬行到此地,让细沙烫伤自己柔软的小腹。

虽说是休息,但还是害怕自己会被对方谋杀。哪怕最恐怖的后果也只是会无法出席明天的仪式。真是老的有点糊涂了,我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我们这群人已经在一起厮混了这么久,无论是谁都对谁心知肚明的。安东尼奥算得上是最后还剩下良心的那几个之一了,在青春与美洲的黄金全都飘走了之后,留给安东尼奥的就只有被海浪打磨成一颗鹅卵石的本心。他没必要,也不屑于做出那种事。毕竟明天会奏响的,早就被确定好是天佑吾王了——一切策划的是如此匆忙,甚至没时间写出一首真正的国歌。大英帝国的影子仍旧笼罩着这片土地,这个事实确实给了我一点安慰。

安东尼奥的声音把我从沉思中唤醒了。他指着地平线上绿地中突出的几个土块,还能勉强看出来是长方形的。那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地。“你听说过巴比伦的历史吗?”他像个合格的向导一样发问,随即娓娓道来。而我一点都没听进去。但凡我知道他会让我在沙漠中徒步前进,我就不会选择穿皮鞋。阳光照耀和细沙烘烤之下,我的一双脚好像是被人放进了烤箱。“……而那个美轮美奂的巴比伦城,如今就是这样。”垮塌的墙,几块被打磨到疙疙瘩瘩的砖块,如果不是有心注意,甚至可能直接忽略。

“真是个睡午觉的好地方,不是吗?嘛,虽然你们英国人也没有这个习惯就是了。”希望安东尼奥的这张嘴里说出什么警示名言,显然是不可能的。盯着遗迹发了会呆后,他就拉着我回到车上去了。再不回城,似乎就赶不上公使府的豪华晚宴了。一路上,他一改往常,一言不发,但我认为只是他口渴了又忘了带水而已。我勉强伸了个懒腰。能够休息,真是太好了,尤其是因为弗朗西斯没来。

弗朗西斯没来。此刻我突然想恳求安东尼奥,送我回去吧,送我回欧洲,给我买一张去巴黎的车票。只因为他没有来,只因为他默认了可以让我把整块肉都吞吃下肚。这可不是法兰西的默许,而是弗朗西斯·波诺弗瓦的默许。而他从来都不会这样做。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哪怕只剩下一颗脑袋,他也会重新站起来。他总会重新站起来。我们必须得打的鼻青脸肿,才能结束每一场交锋。本该是这样的,本该是这样的。法兰西不会这么轻易的任人宰割,被英格兰完全利用过后还能保持冷静的。他是不会疲惫的,他是不会停止仇恨的。

伤疤。我的双手替我回忆起了弗朗西斯脊背的触感。我在巴黎过夜的那一晚,那些几乎用不上半分钟就能好的伤口,仍旧留在他的皮肤上。那是战壕,是被烧毁的城镇,是不该留下的痕迹,大战的痕迹。这种东西本就不该影响他的。

我完蛋了,那时候我就这么想,我们都完蛋了。我大战期间回到伦敦休假时,在路上都能看见拄着拐杖的男人、拿着信封哭着的女人、还有那越来越少的,能够笑着走进地铁站的人。那些男人女人还有孩子,全都只是街边又一个等待着施舍的人。那时候我甚至还庆幸过,我的脸不曾出现在报纸上,我的身体曾经救过几个人。

我突然感觉到,明天的天佑吾王,可能不是为了新生,而是唤起葬礼的号角。巴比伦的遗迹还在沙漠中,一天天被风化,缓慢消失。对普通人来说是惋惜,但对我们来说,那就是警告,是死亡的象征。我们的死亡可不是那么幸运的一刀两断,而是无声无息的过程,等自己注意到的时候,就已经到了无法回头的境地,如同无法重建的古巴比伦。

注:
4. 指挚诚协定,因该协定中有部分条款关系到西班牙的利益,所以签署时特地注明了需要法国单独与西班牙交涉,并把结果通报给英国。
5. 指法国在和英国开始谈挚诚之前,首先找的是德国,但是因为普法战争创伤还在所以没谈成。
收起回复
疯子才旺_慢速做饭 2023-1-7 22:54
回复
总而言之又是冷门历史事件,总结一下就是英国佬为了控制伊拉克,把之前被法国赶走的一个人推上王位做傀儡这样的故事 嗯……感兴趣的自行搜索费萨尔一世,我这边没留存资料
回复 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疯子才旺_慢速做饭 楼主 小精灵

发表于 2023-1-7 22:53:04 | 显示全部楼层

04

本帖最后由 从你到我的29£ 于 2023-6-4 23:32 编辑

那是我很难得的准备重新开始创作。我承认,我不是没写过画过什么,不如说卢浮宫的众多库房里有一间就是我专属的。也许有一天当我能卸任这个意识体的工作时,他们就会把那些东西全部挂出来做个专题展览——名字就该叫什么‘弗朗西斯·波诺弗瓦:曾经的法兰西,永恒的艺术活化石’。这个标题简直是太过绝妙,我恨不得马上打个电话过去。然后我给了自己一巴掌,镜子里脸颊上就出现了半秒的巴掌印,脑子里就冒出了亚瑟的声音。

“弗朗西斯,你要死可还早得很呢。”那是阿金库尔?还是特拉法加?还是两者都有,反正那次是我彻彻底底的输给他了,被五花大绑地活捉过来扔到他脚边,甚至连多碰一下都不太敢。那么就是阿金库尔没错了,我脑子里的自己就多了长袍少了胡子。那时候的人们还是稍微会尊敬一下我们,把我们当做神使来看待。反正战胜方的亚瑟就踩在我的肩膀上,个头那么小却穿着全套盔甲,只能说他确实是成长迅速。我反正听了他的话,也只是阴沉着脸问他:”怎么?为什么我离死还远得很?我可不这么觉得。”

他把我一脚踢开,而我这时候就觉得他的不良习性可能一开始就存在于他的血液里。盎格鲁-萨克森人,他甚至把这个该死的基因给了阿尔弗雷德。他直接坐回了后面的王座上,居高临下地盯着我,就如同当年我盯着他一样。真是风水轮流转。“因为,法兰西,如果你死了,那么证明我也快死了。我可是还不想死。”

他自然指的是我们的距离。如果有什么存在可以强大到彻底杀死我,那么离杀掉他也没有多远了。这句话哪怕到了现在也仍旧是正确的,因为这一点的证明在前几年也已经出现了,现在它仍旧阴魂不散。虽然战争一停止,我们就在报纸上隔空争论谁受到的伤害更大,谁又是这件事的罪魁祸首——真是可惜,错过了一次能够借用官方理由和亚瑟再打一次架的机会。因为我们现在是文明人,作为文明人我们自然是要学会优雅地化解争端,不会把自己的原始欲望发泄在自己的邻居身上。

我想到这件事都差点要笑出声来。哪怕在巴黎这座光之城,影子里还是有着无尽的污垢。从它的诞生之初到现在,没有一刻是能够完全干净的。因为城市只是人类的集合体,只要人类无法完全干净,城市就更无可能逆其道而行。但这样也挺不错的,我是说,当我走上战后挂满了彩旗的街头时,我那时才活了过来。之前的生活又回来了,金融大鳄在家里养宠物蛇,社交名媛在香槟杯里活着,人们聚集在客厅里谈论艺术与未来。他们偶尔还会邀请我去,问我怎么看待这个世界。“达—达—”他们这样说,就像婴儿牙牙学语。世界是没有意义的,政治是没有意义的,战争是没有意义的。能永恒的只有享乐和艺术。我举起酒杯。

也就是这年春天,阿尔弗雷德也来了巴黎。他可不缺钱,可不是那种趁法郎贬值而幸灾乐祸的中产阶级,他只是为了找找乐子,顺便来开个会插手一下我们这群老欧洲的问题6。他闯进我的公寓——当然是新的那间,也不知道是在他的哪位同胞那打听到的,进来就找我讨酒喝。我正坐在地上对着空画布发呆,原本想着让他自便,但总感觉他会把我的珍藏当作可乐喝光。于是我下楼买了一瓶果酒。“多谢了,弗朗西斯,我就是需要这个。”他拿起酒瓶就开始往嘴里灌,在我的沙发上欢呼着‘法兰西万岁!’,然后醉成一团烂泥。时代最完美的浓缩体。

上一次有人能这样肆无忌惮闯进我的家里,还是在《庆典》7首映结束之后。那时战争还未结束,但艺术家从不会停止思考。我难得的休假日,从前线回来,就发现门缝底下被塞了邀请函和票。“您一定要来看,绝对不会让你失望!”是我的某个旧友,一位可敬的剧院经理发出的,但我猜出他只是想多拉几个观众去而已。但他确实说了实话。一切都像是一场孩童的荒诞的梦,却是由巴黎舞技最高超的芭蕾舞者表现出来的。扭曲的身形和大胆的服装,如同这篇被战争摧毁的土地。

我身旁的那位先生看得热泪盈眶,舞剧落幕他就立马抓住了我的袖子,滔滔不绝地说着。“我心里那点死去的火又被点燃了,先生!我要舞蹈,让我的灵魂被洗礼后,仍旧无法舞蹈,比夺去我的生命还要残忍!”他站起来时跳了两下,我才发现这个可怜的孩子装上了一根木腿。似乎是难得找到了沉默的听众,他就从自己的出生开始讲述着。他也曾是芭蕾舞团里备受瞩目的新星,经理也曾说再等个两年他一定能成为首席。

“先生,我对别人也不是这样的,就是方才在剧院里恰巧碰上了,我就觉得您格外亲切。”我扶着他在沙发上坐下,问他想喝点什么。“什么都好,先生,实在是太感谢您了,只要我能大醉一场,那可比什么都值得。哎呀,真是羡慕那群英国佬,病痛时还有‘强行军’,我连去找女人,人家都嫌弃我什么也做不了。”他明明是笑着的,眼泪却不停地向外涌着,那块小小的脏手帕擦了一遍又一遍,还是擦不干净。我打开了我收藏的最贵的那瓶酒。

第二天我从宿醉中爬起来,那位陌生人只留下了一根木腿,和街道上一具尸体。过了征兵年龄的警察气喘吁吁地找上了我的门来,确认了我的身份后,却只是点燃了一根烟说又是个可怜人。这座城市里估计全都是可怜人了。警察把木腿带走了,说要和尸体一起还给死者的家人。我提议烧掉它。“我能理解他,所以我才希望这东西消失。”我的旧公寓里还有壁炉。警察亲手把那根木腿劈成了小段。它在火里噼啪跳着舞。我没有倒酒,警察拿出了烟盒,打开看了看,又把它塞回了怀里。

我是该画点什么的,从那个时候我就冒出来了这个念头。所以我立马抓起画笔,趁着阿尔弗雷德还睡熟着。在画布上先胡乱勾勒出一个痛苦的三角形,像亚瑟的脸,也像亚瑟的眼睛,鬼火一样的幽绿色。在那一刻我似乎理解了现在的艺术家为什么那么追求不再优雅的线条,因为他们已经见过人类不再优雅的样子。甚至是人类都不再完全算作是人类的样子。这幅画我该起名叫什么呢?我不知道。

几抹令人想起天蓝的金、璀璨耀眼的金。曾经我的头发也是那样的颜色,在我还没留出憔悴的胡茬时。我把它们放在亚瑟的眼睛前面,他就被迫注视着我了,就像他曾经逼迫我注视着他一样。从世界的中心移到维也纳以来,他就似乎都在这么做了,让我不能遗忘他如芒在背的眼神。他骑在我身上,紧紧掐着我的脖子,却摆动着腰肢。弗朗西斯,看仔细了,弗朗西斯。他是那么说的,在我们还无需顾虑他人的时候。

那应该是很久以前了。我换了张画布,我们的背景从来就不是纯洁的白。血腥的浓黑,那才是我们生命的基调,似乎是在很久之前罗慕路斯告诉过我的。“我们要活下去,就得靠他人的死。只有人们愿意为我们而死,我们才能活。”他的第一个记忆是和他同名的那位开创者,杀死了与他同样喝母狼奶长大的兄弟。那是为罗马而流的第一滴血。

我闭上眼,却再也想不起来为法兰西所流的第一滴血是来自于谁。也许是我已经活的比罗慕路斯长了,那种在生命中重复过了无数遍的事情就被当做垃圾清掉了。我正准备放弃这个可笑的想法,脑子里却突然出现法兰西西北角某处的泥土。我把亚瑟压在身下,他的唇上还留着我的痕迹,而他的手正滑向他腰间的手枪。对,没错,亚瑟,就这么杀死我吧,让我从这个地方辞职吧。我无声的恳求着他。但他只是解开了自己的皮带,然后抱住了我的腰。那瓶用作润滑的凡士林就在他的上衣内袋里,而避孕套在我的上衣内袋里。

我幼时也许忘了问亚瑟的那个问题,就在我们躺在泥水里时呼之欲出了。如果他不想随着我一起死,那么只要他杀死我就可以了。因为就在那时,我发现他高潮时的脸与他死亡时的脸本质上是那么的相似,而他只会说:“弗朗西斯,要去就和我一起去吧,弗朗西斯。”

他的本意当然是:“法兰西,要死就和我一起死吧,法兰西。”而如果有一天他乐意这么说,我也乐意奉陪,因为只有真正的世界末日会让他敢做出这样的承诺。而就在那时,我窥到了一丝,那个男人真实的面貌。但也只有那么一瞬,如同在九百多年前我们依偎着,等待着末日来临,是宝贵的记忆。

然后我眨了眨眼。

“怎样?弗朗西斯,我的派对也不差吧。”阿尔弗雷德的西装可能是为了这次晚会而特别设计的,因为他的领带花色和女主人的晚礼服一模一样。当然,这可是巴黎最新潮的时尚。虽然我对那种粉色的选择确实是不敢恭维。大厅的穹顶是罗马式的,也许是他某次去意大利度假时得到的灵感——他这几年和瓦尔加斯兄弟走的很近。但上面不是厚重丰腴的壁画,只是无数的直线与弧线重叠,从此产生图案。可惜,那几乎毫无美感可言,只能说是一次完完全全的炫技。尤其是中间原本该是天井的地方被他挂上了一盏吊灯,刺的我眼睛发疼。

但只要他满意就可以了。我身后的下属们从一进门就已经把固定颌骨的钉子给扯掉了,此时正拉着他们的美国同行们夸赞个不停。确实,这也算是难得的,美利坚的国家意识体乐意开放私宅只是为了办个派对,美名其曰和我这个“老友”叙叙旧。“不,何止是不差,这算是我这个世纪以来第二高兴的一次了,你长进不少啊。”我有些刻意地给他的后背狠狠来了一巴掌。这当然没有恶意,因为我笑着,他也笑着,只是老友之间的玩笑而已。

老友。我收到邀请函的时候还咀嚼着这个词。他什么时候是自认为可以称呼自己为我的老友了。阿尔弗雷德·F·琼斯,加入世界的社交季还远远算不上老。论资排辈的话,可能路德维希还得比他长些。不是因为年龄,只是他生来就处在世界的中央。或者是阿尔弗雷德爱说的,“旧世界”的中央。当然,他这座去年才算完工的宅邸,几乎每个角落都有些旧世界的元素。我又想起他那时候坐在亚瑟旁边的样子。如果老路易醒来发现自己如此珍视的凡尔赛宫里进了个这样的家伙,我还有脸让他能留在首席,可能会当场把我掐死吧。

他也算不上是友。基尔伯特又躲到世界的什么角落去了——听说他最近在北欧租了个小木屋看极光;安东尼奥还是呆在中东,甚至连他的联络地址都改到了我在巴黎的旧公寓。真是个该死的男人,那个西班牙人。不过如果是他来的话,他此时就已经走进舞池换了不下五个舞伴了。伊万……算是个有意思的人,可惜现在也是处在于当年我曾习惯过的混乱状态之中。其他的人我也就无法评价了,至少说在近五十年来都不需要我太过评价了。我又想到,那副未能完成的画。

报告书被例行抄送给我一份,虽然我也难得来奥赛堤岸和这群外交官打交道。只需要稍微翻看两页,我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是战争的余波而已,没什么好意外的。鲁尔、煤炭、铁矿、工厂,从路德维希身上割下这块肉,喂饱自己。8甚至可以说,虽然流了很多血,但我已经为阿尔萨斯复仇了。当然,亚瑟从知道这事的第一天就给我寄了信,无非是以私人身份再痛骂一遍我的上司,顺带捎上整个法兰西。意料之中的事。

不如说,我从一开始就不对他们有什么期望——世界上没有人比英国人更熟悉过河拆桥这件事了。如果欧洲大陆真的变得一团糟,他们就会提出在多佛港下面装上马达开往大西洋彼岸。亚瑟·柯克兰勋爵将对此投票赞成。但没有问题的,我们应该是脱离了对方还能存活的存在,就像一段海峡将我们分开。本就不是什么连体婴儿。

我抬起头问那位助理,为什么一定要让我亲自过目。在新政府成立没多久的这种乱糟糟的时候,还得在周末的时候把我这个闲人给叫来。“赫里欧先生已经在前往北站了,他希望搭第一趟前往加莱的列车。”9他说他能告诉我的只有这么多。看来他们绞尽脑汁,最后还是决定,能够稳住这位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总理的,也就只有我了。

幸好我赶到的时候,列车还没出站,我还来得及把那份我才翻过的报告书交给赫里欧。他接过来,翻了两下,就放到一边没再看了。有些像自信过度的小学生,但不得不说态度也值得我学习。我拿起报告书,准备就这样回去继续补觉,却听到一声鸣笛。我们出发了。

英方至少还派了辆车来。司机为赫里欧打开副驾的门,后座上的亚瑟·柯克兰不情不愿地给我挪了个位置。我小声问他怎么会来。他只给我翻了个白眼,估计是顾及着我的上司,忍着没骂我。也是,无论是谁,突然加班都不会高兴的。于是我干脆靠着窗开始发呆,随赫里欧去研究他路上赶出来的所谓提案。

“我真是受够了你们法国人了。”我在契克斯别墅10的会客室坐下的时候,亚瑟才开金口回复了我一开始的问题。原本今天他也是休息日的,结果巴黎突然传来的一封电报又把他塞进了前往国王十字站的汽车,和我们这几个法国佬一起坐进会议室。“做什么事情,也是突然一下就做了,通知也不通知一下。”他自然是在暗示鲁尔的。“说的好像你们很遵守承诺一样。”我打了个哈欠,就问他哪里会有个温暖舒适的床,让我能好好睡一觉。

他给了我一个‘你过来只是为了睡一觉吗’的眼神,就随手拿起桌上的报纸,也不管是谁落在这的,看了两眼却又不耐烦地放回去。那双绿色的眼睛不安分地打量着这个房间,从顶上的吊灯看到地板的花纹。也真是奇了怪了,他比以往都要焦躁。明明什么都不会发生,他却比等警卫来接走的死刑犯还要紧张。

但那也是转瞬即逝的。亚瑟·柯克兰没在地毯上发现烟头留下的洞之后,就从公文包里变出一本狄更斯,也看不出他读着是有趣还是无趣。说起来,我也很少见到他戴眼镜——当年他可是觉得我戴单片眼镜老不正经的。可是现在他就得坐在沙发上,像个老头子一样翻着几十年前出版的小说。“常看常新。”他这么嘟囔着回答了我的问题,随后就不怎么理我了。这下无聊的人就换成了我。于是我继续观察他。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把那么一篇又臭又长的小说读得津津有味的。大概是他的思绪正跟着故事的主角吧,一张脸上表情千变万化。好吧,也许只是对我来说。他的眼睛稍微睁大了一些,嘴角上扬却又很快收回,这在我眼里与大笑无异。眉心多出了一点点的皱纹,眼皮耷拉了一下——啊,看来他是真的很难过。他这张脸所能做出的,也就只有这些熟悉的表情了。

然后他从书背后看了我一眼。“弗朗西斯,你别笑了。”我甚至都没察觉到我在微笑。他合上书,收起眼镜,好像这样就把刚才的亚瑟·柯克兰给丢在过去了一样,拍了拍衣服上不存在的褶皱。“你这样真的很恶心。”他很少这么直接地批评我,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成了欧罗巴的卫道士:“你是不是也是这样看路德维希的,像盯着一块即将进嘴的肥肉。”

没错,他当然没有站在我这一边。同样的舞剧,我觉得美得荒诞,他只认为我又碰了什么不该碰的化学制品,看见的全是幻觉。那天他在餐桌上嗤笑——他特地要求我们和上司们分开用餐。他说,如果他再任由法兰西吸干德意志的骨髓,恐怕很快我们就会迎接拿破仑三世了。平常我用餐的时候不爱把精力花在争吵上,但考虑我是在亚瑟·柯克兰对面吃着英国厨子做的菜,就不由得会想起上次被浪费掉的那条鲈鱼。

“置身事外真是好啊,有时候我也想试试看。你那么担心他的话,要不然和我换换,这次让他做你邻居?”我看似戏虐地和他提起。亚瑟波澜不惊的脸很显然垮了下去,他狠狠切了一刀盘里的肉。而这也确实是我的实话。东西两边有着这样两个邻居,换做谁都会睡不安宁。‘如果再爆发一场战争,法兰西将从世界地图上消失。’赫里欧几个小时前才说过这句话,而我希望它并不这么真实。

于是晚餐结束后我就见到了紧急赶来的其他外交官。他们也没想到我会直接被带来伦敦,大概是和我来换班的。但我还是错过了去多佛的末班车,看来只能再在伦敦呆一晚。我回头看向亚瑟。他注意到了我,他当然会注意到我。

然后他转头,不知道和他的侍从说什么去了。他没来给我送行。

于是我回到巴黎后特地点燃了自己的壁炉,我甚至怀疑这个东西留着的目的就是等有朝一日我会像这样,就着火苗和半杯没来得及喝的白葡萄酒,把会议上留下的文件扔进火里。最后能从里面捞出来的只有一个金属圈,装在文件袋上用来固定的金属圈,失去了它的用处,只能黯淡的等着被我丢弃。被我们丢弃,如同那张和废纸也差不多的挚诚协约一样,它的名字现在听起来简直就像个笑话。我掂量着它,却感觉到背后有一双眼睛。亚瑟·柯克兰的眼睛,还没完成的一双绿眼睛。

血红的、奋力燃烧着的火苗,映不到他的眼里。那张画布也就那样,在火里皱缩消失成一捧灰。我也许是疯了,熄了的壁炉盯着我说,但也许单纯是喝多了。那一刻我甚至觉得有些可惜,否则我就能和英勇的独腿锡兵一样,朝着自己的纸芭蕾舞者扑去,最终也只能熔炼出一个没用的铁环而已。

但那时候我忘记了,我忘记了思考。为什么他一定要单独和我一起吃那顿饭,要和我单独呆在那间休息室里,又为什么他到最后收回了邀请的那双翠绿眼睛。

注:
6.1924年1月至4月,由美国带头,在巴黎针对德国战后赔款的事展开了讨论。
7. 1917年上映的芭蕾舞剧,早期超现实主义的代表作之一,值得一提的是负责道具舞台和服装设计的是毕加索。
8. 1923年1月,法国以未交付战争赔款为理由,派兵占领德国鲁尔。9月,德国宣布投降。
9. (这是真实的历史事件)1924年6月21日,法国新总理赫里欧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前往伦敦,随行的只有一位以为自己不用去英国的外交官。本文内有部分时间线混乱。
10. 英国总理的官方乡间别墅。
评论 收起回复
回复 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疯子才旺_慢速做饭 楼主 小精灵

发表于 2023-5-13 20:03: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05

本帖最后由 从你到我的29£ 于 2023-6-4 23:31 编辑

“祝你好运。”大哥发回的就是这样的消息,还说会附上极光的照片。自从他从一线退休之后,就再没对这个国家的事情发表过官方建议了。尤其是在大战之后。他是主战派的,那时候听说萨拉热窝的消息他可比我兴奋多了,那可是他近几十年来离回到议会里最近的一次。明明那些都是他的朋友,他却从不显得难过。

我也问过他这个问题,那可是大哥和弗朗西斯还龙争虎斗的时候。弗朗西斯算得上是那时候为数不多见过我的同类之一了,毕竟他动不动就会借公务来大哥私宅里喝酒。明明上周末才在家里一起醉成一团糟,然后立马就能向对方捅刀子。他听了这话,没说什么,只是让我赶快去穿护具,因为练习剑术的时候到了。

那次他没有让我,用的是左手,我压根招架不来——练习中的那点花拳绣腿是永远都没办法胜过他一辈子的实战经验的。我屡战屡败,直到最后跌坐在地上,都站不起来了。大哥替我脱下头盔,问我会不会讨厌他。他眼角带着一点狡黠的笑,我就知道他绝对是故意的。在场上,他是我的教练,自然是得严厉;但在场下,他就是我的大哥基尔伯特·贝什米特。

波光粼粼的湖面唤醒了我。游船缓慢前进着,在湖中绕着一个又一个大圈。侧躺在床上,耳朵能听到引擎的轰鸣声。前两天大哥寄给我的电报还夹在会议文件里,一个突兀的书签。我换了衣服走出门,服务生懒洋洋地向我打了个招呼。我转回房间里换上了草帽,确实是要开始工作了。也是,虽然酒店相当华丽,但如果不出来看看马焦雷湖的话,也是有些可惜的。至少白里安11先生是这么提议的。

最顶层的甲板上果然有人。就在阳光最好的地方,一件外套摇摇欲坠地挂在椅背上,估计还是为了这次会议新做的——至少大哥说他早就有这个老毛病了,他说记忆里从来没有看见过法国佬衣服重样。我上次见到弗朗西斯还是大战之前,故此无法评价。小桌上放着一个马丁尼杯,只有底部留有一点琥珀色的液体。我甩了甩手表,现在是上午十点零八分。

弗朗西斯没打开遮阳伞,顺手拿了会议章程盖住脸。我从他背后走过来,他却听见了我的脚步声,一清二楚。一翻身,他就坐了起来,看见是我,就指了指小桌另一边的躺椅,问我要不要坐坐。“我们也能聊聊天,你说是吧?”我只好接过他斟满的那杯酒。他有些抱歉,尤其是看见我帮他把垂到地上的外套折好的时候,说他不是很想让服务生打扰他宁静的上午。

——————

我知道路德维希为什么要来找我。原因很简单,就是班长出来找逃课的学生。我却强迫他留下,用一杯放温了,他碰都没碰的酒。他自然无意和我叙旧,不如说他也没什么旧和我好叙的。如果是基尔伯特,大概很多事情都会不一样。路德维希还是太年轻了,一双眼睛幼猫一样的蓝,还是会被我纸老虎一样的伎俩哄住。于是我穿上外套,习惯性掏出打火机。路德维希替我挡住风,但火苗颤巍巍升起,很快又灭了。看来还是不行。

我下楼,走去船尾,但我并不孤独。大战前款式的西裤,或许有些松垮了。外套脱下来搭在手臂上,秋风吹过带走几缕发丝。如对岸山峦一般宁静。这就该是亚瑟·柯克兰该有的样子的。但他总是格格不入的,一身黑西装站在那些特地打扮的松快些了的领导们中间,就像是一群鸣禽中间混进了一只乌鸦。一只叼着烟在船尾发呆的乌鸦。

几个老头围坐在桌子旁边,无论结论是谁获胜,我们终究都还是输家。明明已经精疲力尽,却还打算背水一战。为了什么?谁都不知道。我、路德维希、亚瑟,就会这样坐在另一端,一声不发做着笔记。哪怕自己的命运就会在这些会议桌上被改写被推进,我们还是什么都不说。已经没有人会在乎我们所说的话了,大战的余震仍旧杵在我们的心中,在这个什么都被大洗牌的期间,似乎边境、资源、国家荣辱都显得不再是那么的沉重,那么的永恒。

我们就只好沦为比文书都要专业的文书,有些时候还能顺带充当翻译。尤其是亚瑟·柯克兰,似乎是发现了出现了更加敬业的后辈,于是几乎每次讲到一半他就会站起来,一声不发地走出去,口袋里揣着个打火机,每天都能看见他抽空一整盒。用一根抽完了的烟蒂去点燃下一根烟,他现在可是十分擅长这种事的。至少他的老管家可又回来了,能保证他每次都能带够他自己用的烟,否则我必须得把他每次从我这偷拿走的根数做个统计上报给英国大使馆。这可是外交花费。

至少会议即将走向尾声,上司们已经为他们再一次达成某种平衡而欢呼雀跃。游轮即将靠岸,我提议在上岸之前来个小酒会,可不能浪费这大好时光。也对,我可是最擅长享乐的法兰西,就该把那种东西丢给我全权负责,我就能理所应当不踏进会议室。最时髦的派对,按照巴黎名流的享乐方式,就该是有爵士乐、金发俄罗斯女郎、还有尼采或者马克思做下酒菜。

我跨进准备离船的小艇,却没想到早就有不速之客等着我。“法国人做什么不行,做逃兵可是第一名。”亚瑟·柯克兰,一双腿交叉着坐在船尾。“嘛,我认为识人善用是可是优良品质。”我拍了拍长凳上的灰,顺理成章坐到了他对面。不如说,在岸上有正事的人可是我。“可别说我也没事干。”

他挪到了船舵后面,我这才发现小艇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如果我们两个人调换过来,亚瑟肯定会认为是主办方的疏忽,嘟囔着抱怨上半个小时。但也许是温暖的秋日让我也乐观了起来,万一是亚瑟·柯克兰亲自要求的呢?洛迦诺可是个好地方,他想做一回俗套的游客也是无可厚非的。

湖水清澈,阳光照耀下鱼鳞般闪闪发光。亚瑟沉默地掌舵,他可能在回忆什么,也有可能只是正在放空,但我知道他不想被打扰。上岸采购,这种幕后工作可不是他爱干的,我可是知道的,每次和上司们合照时他都会尽力把自己往中间靠一些,哪怕结局还是会被截掉,我们只能露出半张脸。

船在石质码头上靠岸,周围的水里漂浮着一只只渔船。亚瑟一甩手,就把绳结狠狠地套在了岸上的矮柱上,轻轻一跃就下了船,头也不回就走了。我只好拎起篮子,有些狼狈地跟在他后面,一次又一次呼唤他。他很擅长装聋做哑。我只好告诉他这残酷的事实:地图只有一份,在我手里。英格兰宣布投降。

我们只好肩并肩,外套皱成一团,挤在一棵树下“友善讨论”该去哪。他坚持让我们直接去大广场,把所有该买齐的都买回去再说——本来也没什么东西,如果不是我强烈要求得加几瓶酒,甚至我们都不用下船。他很擅长把一切都归纳成是法国佬的无理取闹。从鲁尔算起,他说你们就不该那样去要求路德维希。我拒绝发言,他自讨没趣,只好悻悻走开。

我当然明白。像那样把爪牙、把脊梁骨、把尊严全都剔除掉随人挑拣,没有谁会乐意这样做的。但我,弗朗西斯·波诺弗瓦,不过只是奥赛堤岸里又一个可怜的职员而已。要不然怎么能像现在这样,若无其事的走在度假胜地的小巷里呢?我把地图从亚瑟手里抽走。果然让英国人参与这场讨论就是错误的。只需要拽着他的手腕,把地图塞回内袋里,他就会知道除了跟着我之外他别无选择。

我凭借着直觉(在这点上我相当有信心)向山上走去。亚瑟很显然没办法适应满是铺路石的陡坡,爬起来有些气喘吁吁的,却还是固执的拒绝了乘马车。他走不到几步,就得拉着我的袖子让我停下,好几次我都怕他把我的袖扣给扯掉了。他半蹲着靠在墙上,旁边的玻璃橱窗里放着他一直在偷瞄的毛绒玩具,很显然是逼家长买给孩子的。我让他在外面等我。我一进店,就看见那只缝着绿色玻璃珠眼睛的长耳兔。

“给没朋友的阿尔比安准备的——来自法兰西的礼物——”我蹲下身子,捏着嗓子和他说话。那只毛绒兔子就像长了翅膀一样,飞到他的面前和他碰了碰鼻尖。亚瑟睁大眼睛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被塞进他怀里的兔子,噗嗤一下就笑了。

“弗朗西斯,我可恨死你了。”他说,嘴角却翘到了天上去。我很久都没见到过他笑的时候露出牙齿了。公众眼里的柯克兰勋爵,永远都是官方的微笑,眼角动都不动一下。他站起身,伸了个懒腰,还没忘把兔子塞进我的篮子里。我再度握上他的手腕,却被甩开了。

亚瑟·柯克兰牵上了我的手。

————

我想,两个男人手牵着手走在大街上,可能马上就会成为这座安静城市最新的八卦。但我选择不在乎了,让那些该死的家伙们窃窃私语去吧,因为弗朗西斯的手温热又干燥。我知道他想带我去哪,还在湖上的时候我就看见了它,在那些专门提供给游客的地图上,它可是非常明显的:萨索圣母圣殿朝圣堂。我不得不承认,尤其是在他用那只毛绒玩偶贿赂了我之后,我就发现弗朗西斯的确是对的。

爬上又一段长到过分的楼梯之后,我们就站进了朝圣堂的走廊里。眼前是山脚下一片片的屋顶,被雪覆盖的山顶,还有山间正宁静地流向南方的湖泊。那艘游轮,我们上岸的小艇,一切都蚂蚁一样渺小。在那一刻,我宁肯相信,圣母玛利亚真的存在于这些墙壁之间,因为时间好像被冻结,在这巨大的世界里只有我和弗朗西斯。

我望向湖面,幻想里就浮现出了不存在的、我们二人的倒影。弗朗西斯微微向前倾着,手肘撑在矮墙上,托住脸也压住了耷拉在墙上的草帽。另一只手却牵着我的手,大拇指下意识在我的指节上来回磨蹭着。于是我同样稍稍握紧了他的手,倒影里的我靠上了他的肩,手臂互相缠绕着。他脸颊上的胡茬扎的有点痒,但我希望太阳再也不要下山。我不想提醒他,更不想提醒自己。

————

下山路上,我没再去牵亚瑟的手,他也没凑上来。我只是自顾自的走着,他就自顾自的跟着。集市里的摊贩都在借着最后的这点阳光收拾自己摊上没卖完的那么点东西。我把篮子塞给亚瑟,上前去和酒贩们交涉。好吧,我肯定没打算在这里找到什么稀有的好酒,只是单纯想换换口味而已。

于是我买下了我见到的第一瓶苹果酒。亚瑟不负众望地翻了个白眼,张嘴又开始批评我的品味。“好吧,亚瑟,其实这可是给你买的。”这句话每次都能完美堵上他的嘴,但他很快就又把篮子还给了我,我才发现里面多了一张唱片。我疑惑地看向他,亚瑟可有一段时间没对这种事情感兴趣了,所以他有些别扭地转过了头去,没给我一个答案。

我们又走在了回到港口的路上。一路无言。我们是该吵架的,但是有什么能吵的呢?我们之间早就没有了那段留给礼貌寒暄的距离,却还没办法并排走着。虽然我的那间旧公寓已经成为了他在巴黎的私人酒店,但我可没有他那么多理由,能够突然出现在伦敦。

时代的大流是驱使着所有时髦的人们到巴黎来的。我可不擅长逆向而行,一向就只有我引领着潮流,否则就是我假装自己引领着潮流。所以我只有因为无聊的公务,才能够到他的家里住住。在我记忆里,亚瑟可是比我都爱好与上司住在一起的。似乎因为那样,他就能理所应当的不像大陆上的我们一样,一天到晚都得绞尽脑汁在自己的私宅里开各种派对,就和如今的阿尔弗雷德一样。只要我们把繁忙严肃的工作都藏起来,作为国家的精神带头活跃气氛,那么人们才会相信,什么大事都不会发生的。

酒会非常的完美:在橘红的夕阳之下,一点舒缓的音乐,一点酒和口味清淡的佐酒小吃,似乎连路德维希都难得的开始享受起人生。我把一杯“法兰西特调”递给亚瑟。一半果汁一半果酒,就是给小孩子喝的饮料,因此很适合爬山爬到一半会想要一只毛绒兔子的家伙。他一脸嫌弃地接过,却不假思索地喝了一口。我大致可以把这理解为是对我的信任——虽然你这家伙没什么品味,但至少不会在我的酒里下毒。他一定是这么想的。

结果他下一句话就成功的让我证实了自己的猜想。他并没有评价那杯饮料,却很快就找到了另一个能挑刺的地方:“我说,弗朗西斯,虽然这首歌很不错。”我特地放了他选的那张唱片:“但是你实在是不会用留声机。”他二话不说,走到了甲板的另一个角落,摆弄了两下,声音果然就悦耳了许多。他微微挺直了背,抬起头瞧了我一眼,好像作业得了满分的小学生。

下船时,亚瑟没拿上毛绒兔子,他的宝贝唱片倒是塞进公文包带走了。“下次你来伦敦的时候带给我吧。”好像我是他的秘书。

注:
11. 阿里斯蒂德·白里安,时任法国总理
评论 收起回复
回复 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蛋。
彼まで34km

すごく近くて、

ちょっと遠い

キタユメ
舞台剧结婚录像